14.公司得對內部人為公司股票短線交易之獲利行使歸入權,其「獲利」之計算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A)以最高賣價與最低買價相配,再取次高賣價與次低買價相配,依序計算差價
(B)對於差價利益之交易股票所獲配之股息不列入計算
(C)計算差價利益最後一筆交易日起至交付公司時,其法定利息,不列入計算
(D)計算差價利益買賣所支付證券商之手續費及交易稅,自利益中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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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46), B(62), C(93), D(93), E(0) #3292617

詳解 (共 2 筆)

#6192654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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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5404
白話文解釋:
  1. 配對原則

    • 將計算期間(6個月內)的所有買賣交易,按「最高賣價」配對「最低買價」計算差價。

    • 剩餘交易再以「次高賣價」配對「次低買價」,依此類推,直到所有交易配對完成。

    • 虧損部分不予計入,僅計算獲利差價。

  2. 其他選項錯誤分析

    • (B) 股息不列入計算:正確,但非本題核心。
      歸入權僅計算「買賣價差」,股息屬股利收入,不納入短線交易獲利計算。

    • (C) 法定利息不列入計算:正確,但非計算方式重點。利息不影響價差計算。

    • (D) 手續費及交易稅不扣除:正確,但非計算方法。歸入權直接以成交價計算差價,不扣除交易成本。

答案:(A)
此計算方法旨在精準反映內部人短線交易實際獲利,避免人為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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