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應即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經書面通知多少次以上未
出席者,該管主管機關得委託推展家庭教育機構、團體進行訪視?
(A)2
(B)3
(C)4
(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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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7), B(3440), C(37), D(49), E(0) #1616375
統計: A(777), B(3440), C(37), D(49), E(0) #1616375
詳解 (共 4 筆)
#2386458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第九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時,應即以書面通知家長
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並要求其參與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相關課程;經書面通
知三次以上未出席者,學校應即通報本部;本部得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委託推展
家庭教育機構、團體進行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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