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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與戶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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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普通考試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重複)#8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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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109 普通考試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重複)#88855 |
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109 普通考試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重複)#88855
年份:
109年
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
14. 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依姓名條例第9條規定,應於幾歲後始得為之?
(A)14歲
(B)16歲
(C)18歲
(D)20歲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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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popo
B3 · 202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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