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8年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辦理「108 年專案技工(測量助理)甄試」筆試試題-土地複丈101-175#77225
年份:108年
科目:測量助理
159.甲為 183-2、189-1、192 及 193-1 地號等 4 筆土地所有 權人,如依右地籍圖所示,土地皆未設有他項權利,可 否辦理土地合併?(A)可(B)否(C)須視土地使用分區是 否相同(D)須視是否為同一建築基地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