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以建築物為抵押者,下列關於普通抵押權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抵押權之效力,及於該建築物之從物
(B)抵押權之效力,及於該建築物之從權利
(C)抵押權之效力,及於附加於該建築物而具獨立性之部分
(D)抵押權之效力,及於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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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23), C(382), D(54), E(0) #3358791

詳解 (共 2 筆)

#6305303

依民法第862條規定,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抵押權之效力,及於該建築物之從物、從權利,以及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因此,選項(A)、(B)、(D)的敘述都是正確的。

而選項(C)提到「附加於該建築物而具獨立性之部分」,這類獨立之物,例如建築物後續增建的車庫,或雖與建築物相連但有獨立出入口的店面,在法律上視為獨立的標的物。此類獨立之物,若非經特別約定,抵押權效力不及於此部分。

因此,本題答案為(C) 抵押權之效力,不及於附加於該建築物而具獨立性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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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築物為抵押者,下列關於普通抵押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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