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甲寄信函給乙,表示終止租賃契約。乙收到該信後,放置桌上即出國遠遊,未曾閱讀。試問:甲終止契約的意思表示,其效力如何?
(A)不生效力
(B)發生效力
(C)效力未定
(D)依據公平合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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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6), B(2768), C(110), D(23), E(0) #148713

詳解 (共 1 筆)

#325987

第 95 條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 。
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或其行為能力受限制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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