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甲為 9 歲小學生,某日放學返家途中,目睹乙持刀殺死丙,在審判乙之殺人案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因未滿 14 歲,故不得出庭作證
(B)甲得出庭作證,且須具結
(C)甲得出庭作證,但不須具結
(D)甲如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得具結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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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51), C(793), D(90), E(0) #1352201

詳解 (共 2 筆)

#2823129

形訴186條:

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

一、未滿十六歲者。

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

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

 

形訴180條:

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

一、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二、與被告或自訴人訂有婚約者。

三、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現由或曾由被告或自訴人為

    其法定代理人者。

    對於共同被告或自訴人中一人或數人有前項關係,而就僅關於他共同被告或他共同自訴人之事項為證人者,不得拒絕證言。

 

形訴181條: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

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n二、與被告或自訴人訂有婚約者。n三、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現由或曾由被告或自訴人為n 其法定代理人者。n對於共同被告或自訴人中一人或數人有前項關係,而就僅關於他共同被告n或他共同自訴人之事項為證人者,不得拒絕證言。

 

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有第一百八十一條敖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


一、未滿十六歲者。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n一、未滿十六歲者。n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n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n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n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一、未滿十六歲者。n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n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n一、未滿十六歲者。n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n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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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186條: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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