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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41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41

年份:102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16 甲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於契約停效後 5 個月時,發現身染重症,遂申請恢復效力。依保險法第 116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要保人清償保險費、利息與其他費用後,契約效力於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B)保險人得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C)因其身染重症,保險人得拒絕恢復效力
(D)保險人對於被保險人在復效期間所生疾病,不負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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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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