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行政執行法執行期間限制與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對具有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不服,依行政執行法提起聲明異議程序,應認相當已經提起訴願程序,聲明異議人可直接提起撤銷訴訟。
(B)對執行行為提起聲明異議,處分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
(C)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復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10年未經執行,不再執行。
(D)行政執行時間之限制,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惟日間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至夜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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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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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訴願程序:行政執行法第9條 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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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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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C行政執行法7: 行政執行,自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