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測量助理
>
108年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辦理「108 年專案技工(測量助理)甄試」筆試試題-土地複丈101-175#77225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辦理「108 年專案技工(測量助理)甄試」筆試試題-土地複丈101-175#77225 |
科目:
測量助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辦理「108 年專案技工(測量助理)甄試」筆試試題-土地複丈101-175#77225
年份:
108年
科目:
測量助理
162.下列何者非本府地政局所屬所隊受理法院或檢察機關囑託勘測案件應注意事項?
(A) 囑託機關包含法院、行政執行分署或檢察機關
(B)承辦人員應依「土地複丈費及建築 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辦理收費
(C)當事人繳納規費不足額時,應通知法院不予到 場勘測
(D)承辦人員應依囑託機關所定時間準時到達現場,不得延誤。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