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外交部針對外籍人士所作延長停留措施,何者正確?
(A)適用對象須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以前已入境我國
(B)適用對象包含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國者
(C)須臨櫃提出申請
(D)於 2020 年 5 月底前,該部已公告 2 次,每次公告均准予滯臺外國人延長在臺合法停留期間 30 天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7), B(488), C(32), D(161), E(0) #2436900
統計: A(217), B(488), C(32), D(161), E(0) #2436900
詳解 (共 4 筆)
#4419268
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
發布日期:109-04-17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42132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在本(2020)年3月21日宣布延長外籍人士在臺合法停留期間的措施。
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升高,各國續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
發布日期:109-04-17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42132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在本(2020)年3月21日宣布延長外籍人士在臺合法停留期間的措施。
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升高,各國續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
https://www.boca.gov.tw/cp-56-5538-f67e2-1.html
15
0
#5153764

2
0
#5898951
111年10月5日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30日後,將不再予以自動延期,並寬限至111年11月30日前離境。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