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10081
年份:111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17 憲法第 73 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下列何者非屬上述規
範之內涵?
(A)不受刑事訴追
(B)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C)不負行政罰責任
(D)不因違反紀律而受懲戒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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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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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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