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 6 章)#28133
年份:104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
17.有關郵件資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郵件上之郵票,有剪割、塗抹膠漿或已使用且經洗刷者,不為遞送
(B)郵件上之郵票,應逐一分開端正勻貼,不得重疊;其重疊者,失其效用
(C)由明信片、特製郵簡或特製信封上剪下之郵資符誌,失其效用
(D)郵件交付相關航空資費,以航空郵路寄遞者,為航空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