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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TIPA專利認證◆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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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12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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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123563 |
科目:
專利師/TIPA專利認證◆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123563
年份:
108年
科目:
專利師/TIPA專利認證◆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17. 關於舉發申請案所應記載之「舉發聲明」,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發明專利之申請專利範圍有二以上之請求項,得就新穎性或進步性事由請求撤銷部分請求項
(B)若係爭執專利權人為非專利申請權人者,不得就部分請求項請求撤銷專利權
(C)若就「同一人於同日就相同創作分別申請發明及新型專利,已於申請時 分別聲明,但其發明及新型專利權同時並存者」,得請求撤銷該相同創作 之部分請求項
(D)設計專利僅得請求撤銷設計專利權整體。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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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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