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甲、乙共同傷害丙,經A檢察官合併向行為地之法院提起公訴後,B檢察官又合併向甲住所地之法院提起公訴,上述事實總共有幾個訴訟關係?
(A)四個
(B)三個
(C)二個
(D)一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34), B(65), C(202), D(98), E(0) #820346

詳解 (共 7 筆)

#2332305

訴訟關係是指 案件(=被告x犯罪事實)經起訴而係屬法院

本案中甲乙共同傷害丙識屬於兩個案件,

因為2個被告x傷害丙(一個犯罪事實)=兩個案件

固屬兩個案件經起訴=兩個訴訟關係

又B檢察官又在合併起訴甲乙所以2x2=4

23
0
#1334037
行為地法院分別與甲及乙,甲住所地法院分別與甲及乙,共四個訴訟關係
12
0
#2374257

甲傷害丙罪嫌1,乙傷害丙罪嫌2,合併12於行為地起訴3,合併12於甲住所地起訴4

 

關鍵字:訴之合併-->既為合併、必有兩訴訟以上之關係才能合併為一訴



12
1
#1088310
分類錯誤 這是刑法刑訴 不是警察法規
3
0
#6266203
1個被告+1個犯罪事實=1個案件/訴訟客體(甲傷丙+乙傷丙=2
1個案件+1個繫屬法院=1個訴訟關係(甲傷丙繫行為地法院+甲傷丙繫甲住所地法院+乙傷丙繫行為地法院+乙傷丙繫甲住所地法院=4
1個判決=1個訴訟程序(行為法院地判決+甲住居所地法院判決=2
1
0
#1312539
好像不是這樣解答,不是很懂,
0
0
#6027401
具體之刑事案件,經過起訴而法院受理之後,...
(共 3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