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何者不是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所掌理之事項?
(A)保險費之計算、收繳及欠費處理
(B)勞工保險之給付審查及核付業務
(C)勞工保險基金風險管理資訊體系之整體規劃及推動
(D)依法接受委任辦理勞工退休金收支、積欠工資提繳及墊償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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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7), C(519), D(118), E(0) #1729103
統計: A(17), B(7), C(519), D(118), E(0) #1729103
詳解 (共 5 筆)
#2580034
C是勞動基金運用局的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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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3283
一、成立宗旨
勞動部所轄之勞動基金包含新、舊制勞工退休基金(簡稱新、舊制勞退基金)、勞工保險基金(簡稱勞保基金)、就業保險基金(簡稱就保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簡稱積欠墊償基金)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專款(簡稱職災保護專款)。
勞動基金運用成效攸關勞工權益,為使基金運作更具專業化、權責更明確,依「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組織法」為辦理各類勞動基金投資運用管理業務,特設勞動基金運用局,其中舊制勞退基金由臺灣銀行運用自營投資業務。此外,本局並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簡稱國保基金)之投資運用業務。
本局依各基金之屬性、法令規範及規模分別研定投資計畫,以辦理各項投資運用,秉持安全、透明、效率、穩健原則,積極建構組織及基金各項運作機制,致力推動基金多元化投資運用,期以專業化經營,追求基金長期穩健之收益,謀求勞工朋友就業及退休生活福祉。
二、任務
本局為基金投資運用專責機關,首要任務在提升基金投資績效。為完善基金短、中長期之投資規劃,本局透過訂定勞動基金投資政策、擬定資產配置與年度運用計畫,據以辦理投資執行、委託經營、風險管理、稽查考核等各項業務及法令修訂。
本局掌理事項:
- 基金之投資運用業務。
- 基金投資國內外金融市場之研究分析。
- 基金之投資政策、資產配置與年度運用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 基金風險預算之編製、風險管理之執行及風險報告之編析。
- 基金投資委託經營計畫之研擬及執行、受託機構之遴選及監督考核。
- 基金投資運用之資金調度、帳務統計及保管相關事項。
- 基金資訊系統規劃、程式設計、資料處理及其他資訊管理相關事項。
- 基金年度預決算相關事項。
- 基金年度稽核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 基金綜合業務之研擬、執行及考核。
- 基金運用管理法令之研擬及執行。
- 其他與各基金業務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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