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房東甲因在土城的租屋賠償與房客乙已有調解成立案件,現又因戶籍在基隆的乙在板橋不小心撞傷了甲,其損害賠償調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屬不同之案件可受理,須在板橋或基隆區公所申請
(B)屬不同之案件可受理,須在土城區公所申請
(C)有調解過,不論案件皆不得受理
(D)需隔半年方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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