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依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之規定,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第 3 項第 2 款所定「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 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下列何事項不包括在內?
(A)董事長染疫重症住院治療
(B)存款不足之退票、拒絕往來或其他喪失債信情事者
(C)因訴訟、非訟、行政處分、行政爭訟、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事件,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 者
(D)嚴重減產或全部或部分停工、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出租、全部或主要部分資產質押,對公司營業 有影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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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9), B(5), C(5), D(2), E(0) #2913446

詳解 (共 1 筆)

#5582914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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