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正在竊取路邊汽車,甲已打開該車車門,正好有警察乙接近,可能發現甲之犯罪行為,甲遂放
棄續行犯罪而離去。有關甲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竊盜罪之障礙未遂
(B)甲成立竊盜罪之中止未遂
(C)甲成立竊盜罪之不能未遂
(D)甲成立竊盜罪之預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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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96), B(380), C(159), D(106), E(0) #2796678
統計: A(4296), B(380), C(159), D(106), E(0) #2796678
詳解 (共 8 筆)
#5188217
筆記:
依實務見解,行為人以行竊之意思,接近、物色財物,係屬著手。
依題示,甲係因警察乙接近始放棄其犯行,其係受迫於無奈而放棄,難謂係己意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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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2355
中止未遂也屬於未遂犯之一種,係指行為人已著手於犯罪之實行,因自己之意思而中止進行;或雖已實行,而以己意防止其結果之發生,因之未發生犯罪之結果者而言。不過,該中止係由於外界之障礙事實,行為人受此心理壓力而不得不中止者,即非出於自由意志而中止,則屬障礙未遂。
參考自https://www.we-defend.com.tw/qa/view?category_id=6_50&qa_id=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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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869
燒 殺 擄(航空器) 掠(強盜 ) 罰預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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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2091
回樓上 我也是記得要仔細搜查才算著手
不過剛剛看了課本
依據形式客觀說需要有嚴格意義的構成要件行為 故此題為尚未著手
依據實質客觀說 有密切關連性即可(有很接近的舉動)
依據主客觀混和說是犯行計畫加密切關連性的行為一起考量 此題要搜查才算著手
我在想可能是因為已經有很接近的舉動 如果警察沒來他就可以順利接近進而拿走財物
雖然感覺實務上多是以翻搜才算著手啦~
如果有誤歡迎指正
希望下面有大神可以解答我跟樓上的困惑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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