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有關姓名及名稱檢核機制,對法人客戶之姓名及名稱掃瞄範圍,應包括下
列何者? A.客戶 B.客戶及實質受益人 C.客戶之高階管理人員
D.客戶之交易對象
(A)僅 A
(B)僅 AB
(C)僅 ABC
(D)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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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105), C(455), D(1888), E(0) #2447695
統計: A(6), B(105), C(455), D(1888), E(0) #2447695
詳解 (共 4 筆)
#5004606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八條
金融機構對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基礎方法,建立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
稱檢核政策及程序,以偵測、比對、篩檢客戶、客戶之高階管理人員
、實質受益人或交易有關對象是否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
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
一、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基礎方法,建立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
稱檢核政策及程序,以偵測、比對、篩檢客戶、客戶之高階管理人員
、實質受益人或交易有關對象是否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
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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