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鄭先生與其妻於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列報合於規定之受扶養親屬3人,分別為其長子大明24歲(在校就學)、姪子15歲及岳母68歲,當年度5人每人支出一般人身保險費各1萬元,則其當年度可列之保險費之扣除額為若干?(A)1萬元(B)4萬元(C)3萬元(D)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