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有關獨立行政機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獨立機關之存在對於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有所減損,其設置應屬例外
(B)獨立機關之委員應依各政黨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產生,行政院僅有名義上之提名與任命權
(C)獨立機關為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
(D)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為獨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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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71), B(5722), C(1194), D(456), E(0) #2019088

詳解 (共 10 筆)

#3422850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 3 條
二、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C)n

獨立機關合議制之成員,均應明定其任職期限、任命程序、停職、免職之
規定及程序。但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其合議制成員中屬專任者,應
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其他獨立機關合議制成員由一級機關首長任命
之。

一級機關首長為前項任命時,應指定成員中之一人為首長,一人為副首長

第一項合議制之成員,除有特殊需要外,其人數以五人至十一人為原則,
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一定比例。n-->1."專任"才有立法院的事(同意).
2.非專任-->一級首長(行政院長)自己搞就好. (B)
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D)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83
2
#3428536

這題要對有個先決條件,你必須先知道通傳會(NCC)是獨立機關

小心B的變形考題

正確的說法是立法院有某種程度上的任命權

並不是完全沒有


在釋字第613號解釋文中

"行使立法權之立法院對行政院有關通傳會委員之人事決定權固非不能施以一定限制,以為制衡,惟制衡仍有其界限"

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產生是舊法被613號釋憲解釋無效


原本獨立機關的委員是由立法院先依政黨席次先挑過名單,行政院從名單提名,立法院在行使任命權,這樣的做法完全剝奪了行政院的人事任命權(且損害權力分立),釋憲中認為立法院有立法權與預算審核權,已經足夠影響人事任命權了,所以把前段政黨所占席次比例那段砍掉,變成現行的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 

B答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通傳會組織法)第四條第二項通傳會委員「由各政黨(團)接受各界舉薦,並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共推薦十五名、行政院院長推薦三名,交由提名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會)審查。  ......(中間省略)......,實質上幾近完全剝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省略......)又上開規定等將剝奪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實質上移轉由立法院各政黨(團)與由各政黨(團)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推薦組成之審查會共同行使,影響人民對通傳會應超越政治之公正性信賴違背通傳會設計為獨立機關之建制目的與憲法所保障通訊傳播自由之意旨亦有不符。是上開規定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失其效力


32u3FsB.png#s-829,298

參考

釋字第6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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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895499

獨立機關之存在對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既然有所減損其設置應屬例外。唯有設置獨立機關之目的確係在追求憲法上公共利益,所職司任務之特殊性,確有正當理由足以證立設置獨立機關之必要性,重要事項以聽證程序決定,任務執行績效亦能透明、公開,以方便公眾監督,加上立法院原就有權經由立法與預算審議監督獨立機關之運作,綜合各項因素整體以觀,如仍得判斷一定程度之民主正當性基礎尚能維持不墜,足以彌補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之缺損者,始不致於違憲

(獨立機關本為行政機關 基於行政一體 本應是行政權管轄 但又其特殊使命不能任由行政權主導 故在權力分立原則瑕疵下允許立法機關介入 但其介入應有其界限 如人事權不能藉由政黨比例來剝奪侵犯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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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2833

(B)合議制成員中屬專任者,應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僅有行政院有任命權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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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9176
有關獨立行政機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共 36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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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4733
獨立機關(一)定義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共 25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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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8217
平.公平交易委員會中.中央選舉委員會國....
(共 3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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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4405
no.613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第16條...
(共 163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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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3263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3

二、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C)

 

21

獨立機關合議制之成員,均應明定其任職期限、任命程序、停職、免職之

規定及程序。但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其合議制成員中屬專任者,應

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其他獨立機關合議制成員由一級機關首長任命

之。

一級機關首長為前項任命時,應指定成員中之一人為首長,一人為副首長

第一項合議制之成員,除有特殊需要外,其人數以5人至11為原則,

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一定比例。

 

【專任】才有【立法院的事(同意)

【非專任】→【一級首長(行政院長)自行指定】

 

行政院組織法

9

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平中國

一、央選舉委員會。

二、公交易委員會。(D)

三、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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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1047

(B)簡單來說,行政院只有提名權,並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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