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有關事件記錄法(event recording)的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觀察者將行為的相關細節(次數、強度)記錄下來
(B)適用於記錄出現頻率高的外顯行為
(C)不適用沒有清楚的開始和結束的行為
(D)難以推論行為發生的方式和原因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3), B(446), C(215), D(622), E(0) #2969055
統計: A(73), B(446), C(215), D(622), E(0) #2969055
詳解 (共 6 筆)
#5822790
**事件記錄法
適用於頻率低的行為
適用於能辨別開始結束的行為
難以推論行為的前因後果
將行為的次數與強度紀錄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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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2295
適用於問題行為頻率較高的紀錄法:片刻時間取樣法(Time Sampling)。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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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5001
(B)雖然是紀錄可觀察的,但他提供的是使用者辨別「不連續事件」發生次數的資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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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8146
(B)行為頻率過高可能難以記錄
(D)事件紀錄法僅記錄行為現象(如:打人3次),無法解釋行為動機或情境脈絡(如:為甚麼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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