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主張評鑑應先建立最低標準,由受評學校自評後,請專家前往訪
視,如發現缺失,則予學校補救改進的機會並安排複評。請問這
是屬於下列何種評鑑模式?
(A)背景、輸入、過程及成果評鑑(CIPP model)
(B)差距模式(discrepancy model)
(C)認可模式(accreditation model)
(D)對抗式模式(adversary model)
統計: A(1028), B(2229), C(6177), D(276), E(0) #1794516
詳解 (共 10 筆)
差距模式:比較標準和表現間的差距並作分析,作為課程方案改進的依據。
認可模式:建立最低標準,通過即可,不通過訂期限改進。
整理上述~(不販賣)
|
(A) CIPP模式(CIPP model): 提倡者: Stufflebeam 性質:階段性評量 特色:課程評鑑的功能在於幫助課程決定,進而促進組織的改革。 步驟:(1)目標決定階段→背景評鑑 (Context Evaluation) (2)內容決定階段→輸入評鑑 (Imput Evaluation) (3)實施決定階段→過程評鑑 (Process Evalution) (4)循環決定階段→成果評鑑 (Product Evalution)
(B)差距模式(discrepancy model) 提出者: Provus 由目標本位評鑑發展而來,其旨在於比較方案「標準」和實施「表現」,分析其中的差距,做為課程方案改進的依據。 優點:在於強調標準,能矯正以往評鑑人員忽略課程方案內容之缺失。 缺點:在於方案比較階段,不易找到其他相關的課程方案進行兩者成本效益的比較。
(C)認可模式(accreditation model) 性質:自主性評量 訂定課程認可的最低標準,由學校自主運作,九年一貫課程以及學校本位課程即採取此模式。 步驟:(1)目前課程的自評 (2)專家訪視 (3)認可協會判定是否合格,並訂定時程改進(複評)。
(D)對抗式模式(adversary model) 提出者: 歐文斯Owens與伍爾夫Wolf 又稱司法式評鑑,邀請課程設計者與課程評鑑者針對課程方案,進行正反兩面的論辯。 可促進教育政策更公開、更溝通;唯對抗式評鑑需注意兩對抗團體的能力,以免造成教育政策不是輸在政策是輸在個人的能力
※補充 ●外貌模式(countenance model) 提出者: 史鐵克(Stake) 兼具「描述和判斷」的成分,結合「歷程本位的評鑑」與「結果本位的評鑑」之特色。蒐集課程方案的「先在因素(背景資料)」、「過程/交流因素」和「結果因素(達成的影響)」等三類變項因素。
●評鑑研究中心模式CSE (UCLA模式) 包含五項工作:評估、計畫、改進、實施、授證。
●德懷術評鑑/德菲法Delphintechnique 指研究者針對某一主題,請多位專家進行匿名、書面方式(問卷)表達意見,並透過多次的意見交流而逐步獲得最後結論的研究方法。
●闡明式評鑑(Illuminative evaluation) 提出者: Parlett、Hamilton 重視教學系統與學習環境。發現並記載師生參與的經驗、洞察並討論革新方案的特點。方法包含觀察、晤談、問卷和測驗、文件分析。 |
認可模式(accrediation model):
1.性質:自主性評量
2.特色:訂定課程最低標準,由學校自主運作,九年一貫課程以及學校本位課程即採取此模式。
3.步驟:(1)目前課程的自評
(2)專家訪視,查核學校自評報告
(3)認可協會判定是否合格,並訂定時程改進。
關鍵字
最低標準、專家-認可模式
自訂-自我評鑑
司法審批-對抗評鑑
標準和表現間-差距模式
CIPP評鑑模式(CIPP model)
是由史塔佛賓(Dr.DanielnStufflebeam)所建構,CIPP模式可分為四大部分:
(一)背景評鑑(context evaluatio)-目標
(二)輸入評鑑(input evaluation)-資源
(三)過程評鑑(process evaluation)-回饋
(四)成果評鑑(product evaluation)-結果
差距模式(discrepancy model)
差距模式是由目標本位評鑑發展而來,係由普羅佛斯(Provus, 1973)設計的系統評鑑方法。其旨在於比較「標準」和「表現」,分析其中的差距,做為課程方案改進的依據。
其優點在於強調標準,能矯正以往評鑑人員忽略課程方案內容之缺失。其缺點在於方案比較階段,不易找到其他相關的課程方案進行兩者成本效益的比較。
認可模式(accreditation model)
認可模式採用內部標準來評鑑:所謂內部標準係指優良課程的特質、要件。係指課程方案或教育機構,被認定是否符合某些共通同意的標準的過程。
對抗式評鑑(adversary model) (又稱司法式評鑑):
針對某一方案或問題,評鑑者設立對抗團體,採司法審判的組織和程序,
原告及被告均提出各方立場的意見,透過資料的呈現、詰問、辯論等程序
展現在決策者及大眾面前;對抗式評鑑可促進教育政策更公開、更溝通;
唯對抗式評鑑需注意兩對抗團體的能力,以免造成教育政策不是輸在政策
是輸在個人的能力
外貌模式(countenance model)
外貌模式是由史鐵克(R. E. Stake) 所提倡,他主張評鑑應兼具描述和判斷的成份,而且不論是描述或判斷,都要搜集課程方案的先在因素、過程因素、結果因素。先在因素係指教學前可能與結果有關的條件。過程因素係指教學中學生與教育有關的人事物的遭遇。結果因素係指教學所產生的影響。
(B)72.九年一貫課程實施超過十年,如針對其實施成效,評鑑者採司法審判的組織和程序,讓贊成有效與主張 無效雙方團體均提出各自的資料,並透過詰問與辯論等程序,將結果公開,此種課程評鑑模式最接近 下列何種模式?
(A)認可式評鑑(accreditation evaluation)
(B)對抗式評鑑(adversary evaluation)
(C)回應式評鑑(responsive evaluation)
(D)闡明式評鑑(illuminative evaluation)
106台南教甄
95. 有一所國小為能精進成長,他們自訂達成教育目標的各項作為與進度,並以學校相關單位人員做檢核以了解是否達成既定目標,同時作為改進的參考。這是屬於哪種評鑑的主要意涵?
(A)外部評鑑
(B)課 程評鑑
(C)統合視導
(D)自我評鑑。
105台南
補充樓上較少提到的,今年(108學年度教師甄試)熱騰騰出現在台北市初試考題
(D)對抗式模式-由歐文斯(T.R. Owens)與沃爾夫(R.L. Wolf)所倡導
此模式係由司法審判的啟示衍生,因此又稱為司法評鑑(judicial evaluation),將司法審判的組織和程序,應用到教育評鑑上。
實施程序,包括計畫和聽證兩階段:
1.計畫階段:
旨在產生爭論問題,並進而選擇爭論問題,以準備辯論。對辯雙方分頭去蒐集課程方案的有利和不利資料,雙方探討所有蒐集到的資料以完成對辯之準備。
2.聽證階段:
召開聽證會議之前,由每一評鑑小組彼此審閱主要的論點,並在聽證官協調下,建立聽證規則和程序。由聽證官宣布聽證會開始由正反兩方輪流報告、舉證、反駁、盤問、兩方各作結論,並由審查委員報告,或與旁聽者公開討論聽證過程,其過程可以公開利用電視傳播,以提供課程決策人員或課程設計人員依對辯雙方提出之各種證據,作成相關決定。
資料來源:教育大辭書,蔡清田
考古題
源自專業自主的觀念,希望運用專業知識與經驗,建立教育的最低標準,追蹤各 校的教育方案,必要的話,促進其改進」係屬何種課程評鑑模式的觀點?
(A)認可模式
(B)目標獲得模式
(C)外貌模式
(D)差距模式
(A)目標獲得模式:R. W. Tyler
(B)外貌模式:R. E. Stake
(C)認可模式:D. Lawton
(D)差距模式:M. M. Prov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