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股東應有一名以上符合法定資格條件之基金管理機構、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商或金融控股公司,其除以發行新股分配員工紅利、發行新股保留由員工承購或符合一定條件者外,合計持有股份不得少於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多少比例?(A)10% (B)20% (C)30% (D)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