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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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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110 保健食品研發工程師能力鑑定考試試題: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10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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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0年 - 110 保健食品研發工程師能力鑑定考試試題: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105942 |
科目:
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0年 - 110 保健食品研發工程師能力鑑定考試試題: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105942
年份:
110年
科目:
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
21. 關於專利申請之說明,以下何者為非?
(A)發明人可以記載為自然人或其所屬之公司
(B)專利申請權可以轉讓予他人
(C)專利申請權可以由權利人之繼承人繼承
(D)發明人在工作職掌範圍內所完成的發明,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專利申請權歸雇 主享有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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