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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0年 - 110 保健食品研發工程師能力鑑定考試試題: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105942 | 科目: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110 保健食品研發工程師能力鑑定考試試題: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105942

年份:110年

科目: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

21. 關於專利申請之說明,以下何者為非?
(A)發明人可以記載為自然人或其所屬之公司
(B)專利申請權可以轉讓予他人
(C)專利申請權可以由權利人之繼承人繼承
(D)發明人在工作職掌範圍內所完成的發明,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專利申請權歸雇 主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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