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關於公務員懲戒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同一行為已受懲戒處分者,不得再予以懲處
(B)同一行為已受刑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
(C)同一行為不受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
(D)同一行為已受懲戒處分者,仍得予以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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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6), B(436), C(228), D(3173), E(0) #2455757

詳解 (共 10 筆)

#4777301

只要記得:


"懲戒"只有"不得重複懲戒"的限制,

不用管刑罰、行政罰、懲處最終如何評價,或者誰先祭出處罰等問題。該懲戒,就懲戒。


"懲處"則是不論懲戒如何評價,

一旦經移送懲戒,不再受懲處。已先做成懲處處分者,原懲處處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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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8252

破題:

懲戒->法院

刑責->法院

懲處->行政機關


1.法院互相尊重 採刑懲併罰

2.司法吃行政  故懲戒 吃掉 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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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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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1769
第 22 條同一行為,不受懲戒法院二次懲...
(共 13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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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679

懲戒優位原則:

公務員懲戒判決執 行辦法第 10 條: 「同一行為經主管 機關或其他權責機 關為處分後,復移 送懲戒,經公務員 懲戒委員會為懲戒 處分、不受懲戒或 免議之判決確定 者其原處分失其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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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3977

公務員懲戒法第 22 條:

同一行為,不受懲戒法院二次懲戒。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

其同一行為不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亦同。

同一行為經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行政懲處處分後,復移送懲戒,經 懲戒法院為懲戒處分、不受懲戒或免議之判決確定者,原行政懲處處分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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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9512
第 22 條 同一行為經主管機關或...
(共 14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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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197
處罰競合:刑事+懲戒=>刑懲併行 ...
(共 4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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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4302
公務員懲處(同一行為): 受懲戒,...
(共 30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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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8953
公務員懲戒法 第 22 條 同一行為...
(共 8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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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629068
未解鎖
  懲戒法  種類 時效 ...

(共 581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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