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有關風險基礎方法在協助發展與洗錢及資恐風險相當之防制與抵減措施,下列何者不是評估客戶風險依據?
(A)客戶的職業
(B)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目的
(C)客戶的教育程度
(D)客戶的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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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6), B(34), C(2815), D(134), E(0) #2668937
統計: A(76), B(34), C(2815), D(134), E(0) #2668937
詳解 (共 3 筆)
#5027692
於識別個別客戶風險並決定其風險等級時,銀行得依據以下風險 因素為評估依據:
(1) 客戶之地域風險:依據銀行所定義之洗錢及資恐風險的區域名 單,決定客戶國籍與居住國家的風險評分。
(2) 客戶職業與行業之洗錢風險:依據銀行所定義之各職業與行業 的洗錢風險,決定客戶職業與行業的風險評分。高風險行業 如從事密集性現金交易業務、或屬易被運用於持有個人資產 之公司或信託等。
(3) 個人客戶之任職機構。
(4) 客戶開戶與建立業務關係之管道。
(5) 首次建立業務關係之往來金額。
(6) 申請往來之產品或服務。
(7) 客戶是否有其他高洗錢及資恐風險之表徵,如客戶留存地址
與分行相距過遠而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客戶為具隱名股東
之公司或可發行無記名股票之公司、法人客戶之股權複雜度
,如股權架構是否明顯異常或相對其業務性質過度複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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