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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88964 | 科目: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88964

年份:109年

科目: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22. 有關不動產時效取得之要件與效力,下列何者錯誤?
(A)違章建築得為不動產所有權時效取得之客體
(B)於已登記之不動產,得時效取得地上權
(C)經所有權人依第767條規定起訴請求占有人返還占有物者,占有人之所有權取得時效因而中斷
(D)不動產占有人符合時效取得所有權之要件後,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未經登記,不生所有權變 動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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