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下列何者的主要特徵為「政府透過法令修訂的方式,允許私人企業進入公有獨占的市場參與
競爭」?
(A)成立行政法人
(B)撤資出售國有資產
(C)解除政府管制
(D)成立公設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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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2), B(352), C(3772), D(235), E(0) #2572507
統計: A(152), B(352), C(3772), D(235), E(0) #2572507
詳解 (共 7 筆)
#4586688
1.行政法人係指「係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任務,依法律設立具人事及財務自主性之公法人」
2.政府成立公設財團法人的目標在於提升國家競爭力,其定位屬性與一般民間組織體不同,有其應承擔的特定政策任務。
3.解除管制:令國營事業不在獨營,令民間參與競爭 提高國營競爭力
4.撤資:全部公營事業或國有資產透過出售 無償移轉 清理結算 轉交給民間
5.委託:部分或全部的財貨或服務交給民間營運 但保有監督之責
6.替代之解除管制:允許民企參與其中對公企發起競爭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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