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夫、乙妻育有 6 歲的丙女,丙女自祖父丁獲贈一筆土地。甲希望將該土地出售給戊(出價新臺
幣 800 萬元),乙則認為丙不需要這麼多現金,且未來再出售可能賣得更好的價格,故反對甲之 決定。甲要如何才能有效出售該地給戊?
(A)甲本得單獨代理,不須經乙同意,便能有效代理丙將該地出售給戊
(B)甲應聲請法院依丙之最佳利益酌定之
(C)甲乙應至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D)甲應聲請法院為丙選任特別代理人,由該人代理丙將該地出售給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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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4), B(1887), C(27), D(338), E(0) #2052089
統計: A(144), B(1887), C(27), D(338), E(0) #2052089
詳解 (共 3 筆)
#4466507
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
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
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得請求法院依子
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
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聽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
。
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
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得請求法院依子
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
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聽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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