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何種情況,不屬於民法第 962條所定之占有被侵奪?
(A)小偷所偷得的書本,又被他人偷走,小偷對該他人主張占有被侵奪
(B)路人取走因心臟病發去世死者的項鍊,其子女主張項鍊占有被侵奪
(C)遊民違反房客意願,強住屋內,房東主張占有被侵奪
(D)便利超商受僱人對竊賊主張被竊商品的占有被侵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7), B(123), C(156), D(556), E(0) #430004
統計: A(267), B(123), C(156), D(556), E(0) #430004
詳解 (共 6 筆)
#920685
(D)受僱人是"輔助占有人",而"輔助占有人"不算是"占有人",因此並不能適用有關占有的規定,例外是961條的適用。所以"輔助占有人"只有"占有人之自力救濟"的規定適用。
即受僱人可以防禦竊賊的偷取、可以就地追蹤竊賊並把物品討回來,但是不能對竊賊主張占有被侵奪哦,只有物品的"直接占有人"跟"間接占有人"才可以主張。
※有點像保鑣跟老闆,老闆的金項鍊被扒手偷走了,保鑣可以去追討回來,但是能告那個扒手的只有老闆
即受僱人可以防禦竊賊的偷取、可以就地追蹤竊賊並把物品討回來,但是不能對竊賊主張占有被侵奪哦,只有物品的"直接占有人"跟"間接占有人"才可以主張。
※有點像保鑣跟老闆,老闆的金項鍊被扒手偷走了,保鑣可以去追討回來,但是能告那個扒手的只有老闆
60
0
#736106
(B)占有得為繼承標的,於被繼承人死後,其子女(繼承人)取得占有
(C)房客為直接占有人,房東為間接占有人
以上淺見,請指教
13
1
#955155
1
0
#4508583
小偷可以主張962憑哪條法條-.-?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