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關於遺囑方式之敘述,何者正確?
(A)在自書遺囑,因電腦甚為普遍,只要親自簽名,內文得以電腦打字代替,並不影響其效力之發生
(B)在公證遺囑,因有公證人在場,不必有見證人參與,即能成立有效之遺囑
(C)代筆遺囑至少需要 2 人以上之見證人,在該遺囑上,需要全體見證人之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時,得按指印代之
(D)口授筆記遺囑,僅需見證人簽名,而不必遺囑人簽名,經親屬會議認定真偽後,即能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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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1), B(36), C(248), D(373), E(0) #1027040

詳解 (共 7 筆)

#1456123
口授遺囑=快死了連筆都拿不動了,故不要求遺囑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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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4026
來源:遠見雜誌

(共 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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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101
第 1194 條
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n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n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n按指印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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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531
第1190條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
(共 40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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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1235



口授遺囑不須遺囑人本人簽名或按指印

第 1195 條
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得依左列
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
一、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
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
人同行簽名。
二、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
、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
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
處同行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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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3920

A.1190 自書遺囑非手寫不生效力

B.1191

C.1194

D.1195&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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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5555
A. 自書遺囑需親筆簽名
B. 要有見證人
C. 需三人以上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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