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試題_企管:1 .企業概論2 .法學緒論#133509
年份:114年
科目:國營事業◆1.企業概論 2.法學緒論
26. 甲為保護自己權利,若欲拘束他人自由或扣押他人財產,應採取下列何種作法?(A)即時通報當地警察局 (B)應向法院聲請處理(C)應於3個月內取得該他人同意 (D)應於6個月內向國稅局申報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