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未成年之甲、乙遭鄰居丙、丁打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只要甲、乙有意思能力,知悉告訴之意義及效果,該二人均為告訴權人,且得為告訴
(B)只要甲、乙有意思能力,知悉撤回告訴之意義及效果,該二人均得自行決定是否撤回告訴,無庸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C)若甲、乙均撤回告訴,只要在 6 個月之告訴期間,知悉在後之甲、乙之法定代理人均得提起告訴
(D)若甲迄未提起告訴,甲之法定代理人在甲被毆傷 6 個月後,始知悉上情,因被害人甲本人知悉犯人之時間已超過 6 個月,故甲之法定代理人亦不得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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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 B(309), C(195), D(714), E(0) #906323
統計: A(63), B(309), C(195), D(714), E(0) #906323
詳解 (共 6 筆)
#1431945
(D) 參酌82年台上字第3847號
按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又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得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在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卅三條第一項、第二百卅七條分別定有明文。故計算六個月之告訴期間,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算,而非自被告行為時或行為終了之時起算,此觀上開法文之規定自明。
本題中,法定代理人雖然已逾被害人告訴期間,但因其告訴權為獨立訴權,且期間於『知悉時』才起算,所以本題甲之法定代理人仍得提出告訴,所以D錯 (刑訴§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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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043
D選項是錯的,如上述先進所說,其他選項之依據:
A、B選項依72年法律座談會,告訴、撤回告訴均不以有行為能力為必要。
C選項則是諸多實務見解都認為,撤銷後仍得提起告訴,包括法定代理人撤銷後,本人6個月內仍可告訴、法定代理人A撤銷後,法定代理人B6個月內仍可告訴等等。
法務部(72)法檢(二)字第 304 號 不須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告訴乃論之罪,刑事訴訟法並無被害人非有行為能力不得告訴之規定。則撤回告訴,自不須得法定代理人 之允許。 司法院(78)廳刑一字第 1692 號、最高法院 70 年台上字第 6859 號 刑事判例 (C選項的見解)
A、B選項依72年法律座談會,告訴、撤回告訴均不以有行為能力為必要。
C選項則是諸多實務見解都認為,撤銷後仍得提起告訴,包括法定代理人撤銷後,本人6個月內仍可告訴、法定代理人A撤銷後,法定代理人B6個月內仍可告訴等等。
法務部(72)法檢(二)字第 304 號 不須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告訴乃論之罪,刑事訴訟法並無被害人非有行為能力不得告訴之規定。則撤回告訴,自不須得法定代理人 之允許。 司法院(78)廳刑一字第 1692 號、最高法院 70 年台上字第 6859 號 刑事判例 (C選項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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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944
(D) 參酌82年台上字第3847號
按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又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
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得告訴之人有數人,
其一人遲誤期間在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卅三條第一
項、第二百卅七條分別定有明文。故計算六個月之告訴期間,應自得為告
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算,而非自被告行為時或行為終了之時起算,此觀
上開法文之規定自明。
本題中,法定代理人雖然已逾被害人告訴期間,但因其告訴權為獨立訴權
,且期間於『知悉時』才起算,所以本題甲之法定代理人仍得提出告訴,
所以D錯 (刑訴§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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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205
(D)可以提只是檢察官會以252不起訴處分
告訴期間指的是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換言之,只有告訴乃論罪才有討論告訴期間之意義,且無論罪名一律以6個月為準,逾越告訴期間所提之告訴,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法院受理訴訟後應為不受理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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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058
237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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