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1條規定,個人透過教育部「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對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運動員之捐贈,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未指定捐贈特定運動員,其列舉扣除限額為何?(A)扣除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的10%(B)扣除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的20%(C)扣除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的50%(D)得全數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