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下列何者為中央主管機關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於擬
訂定型化契約之不得記載事項?
(A)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或期限之變更權
(B)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
(C)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
(D)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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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90), B(218), C(363), D(329), E(0) #2688715
統計: A(1290), B(218), C(363), D(329), E(0) #2688715
詳解 (共 2 筆)
#5964259
應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一、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
二、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
三、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
四、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
五、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
一、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
二、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
三、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
四、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
五、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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