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有關決算法規定政府決算之結束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政府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
(B)年度終了後 4 個月為該年度之結束期間
(C)出納整理事務僅限於已發生而應收未收,及應付未付之款項繼續清理
(D)於結束期間內,不得再發生新的債務或契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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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405), C(278), D(299), E(0) #3791257
統計: A(35), B(405), C(278), D(299), E(0) #3791257
詳解 (共 5 筆)
#734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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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政府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正確。
《決算法》第2條前段明定:「政府之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此為決算辦理之基本原則,決算與會計年度相對應,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即應辦理該年度之決算,故本選項正確。 -
(B) 年度終了後 4 個月為該年度之結束期間——錯誤。
《決算法》第2條中段明文規定:「年度終了後二個月,為該會計年度之結束期間」。此處法定結束期間為「二個月」,而非「四個月」。選項(B)誤寫為四個月,與法條明文規定不符,故為本題正確答案。 -
(C) 出納整理事務僅限於已發生而應收未收,及應付未付之款項繼續清理——正確。
依《決算法》第2條後段規定:「結束期間內有關出納整理事務期限,由行政院定之」。所謂「出納整理事務」,係指就已發生之債權債務關係(即應收未收款、應付未付款)進行清理與整理,不包括新增之債務或契約責任,此為實務上一貫之解釋,故本選項正確。 -
(D) 於結束期間內,不得再發生新的債務或契約責任——正確。
決算結束期間之功能,在於就當年度已發生之收支進行整理與決算編造,並非開啟新的會計年度。因此,於結束期間內不得再發生新的債務或契約責任,否則將影響當年度決算之正確性與完整性,亦與預算法之年度預算原則相違,故本選項正確。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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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項 | 內容摘要 | 法律依據 | 正確與否 |
|---|---|---|---|
| (A) | 政府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 | 決算法第2條前段 | ✅ 正確 |
| (B) | 年度終了後4個月為該年度之結束期間 | 決算法第2條(法定為2個月) | ❌ 錯誤 |
| (C) | 出納整理事務限於已發生之應收未收、應付未付款項 | 決算法第2條、實務解釋 | ✅ 正確 |
| (D) | 結束期間內不得再發生新的債務或契約責任 | 決算法第2條之體系解釋 | ✅ 正確 |
綜上所述,僅選項 (B) 之敘述與《決算法》第2條明文規定不符,為本題正確答案。
※ 補充說明:此處所指之「結束期間」,係會計年度終了後至決算編造完成前之過渡期間,其目的在於清理當年度已發生之債權債務,而非延長預算執行期間,故不得於此期間內新增債務或契約責任,此為預算法與決算法相互配合之重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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