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何者為消滅時效不完成之事由?
(A)無行為能力人對於他人之權利,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6 個月內,無法定代理人者
(B)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3 個月內,尚未裁定者
(C)仲裁程序進行中,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6 個月內,不能作成判斷者
(D)法院核定中之民事調解,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3 個月內,尚未核定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3), B(80), C(65), D(30), E(0) #3311116
統計: A(223), B(80), C(65), D(30), E(0) #3311116
詳解 (共 7 筆)
#6225653
消滅時效之不完成:
(1)意義:
消滅時效於期間將完成時,因有難於行使其權利之事實發生,而暫時不使時效完成,以便使權利人於該事由終止後之一段期間內,仍得行使其權利。
消滅時效於期間將完成時,因有難於行使其權利之事實發生,而暫時不使時效完成,以便使權利人於該事由終止後之一段期間內,仍得行使其權利。
ㅤㅤ
(2)事由:
A.時效因事變而不完成:
時效之期間終止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致不能中斷其時效者,自其妨礙事由消滅時起,一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民法第139條)。
B. 時效因繼承人、管理人未確定而不完成:
屬於繼承財產之權利或對於繼承財產之權利,自繼承人確定或管理人選定或破產之宣告時起,六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民法第140條)。
C. 時效因欠缺法定代理人而不完成: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權利,於時效期間終止前六個月內,若無法定代理人者,自其成為行為能力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就職時起,六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民法第141條)。
D.時效因法定代理關係存在而不完成: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於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民法第142條)。
E. 時效因夫妻關係存在而不完成:
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民法第143條)。
取自網路!
15
0
#6311104
正確答案為 (A) 無行為能力人對於他人之權利,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6 個月內,無法定代理人者。
說明
- 消滅時效: 指權利人於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該權利即歸於消滅之法律制度。
- 消滅時效不完成: 指在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時,因發生法定事由,致使權利人無法行使權利,法律為保護權利人,使其已進行之時效期間暫停,待障礙事由消滅後,再繼續進行。
民法第142條規定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於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案例說明
某甲為無行為能力人,其父為法定代理人。甲對乙有一筆債權,消滅時效期間為15年。在時效期間屆滿前6個月,甲之父過世,甲暫時無法定代理人。此時,消滅時效不完成,甲得於有法定代理人後一年內,向乙請求清償債務。
其他選項說明
- (B) 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3 個月內,尚未裁定者: 支付命令之聲請,有中斷時效之效力,並非消滅時效不完成之事由。
- (C) 仲裁程序進行中,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6 個月內,不能作成判斷者: 仲裁程序之進行,有中斷時效之效力,亦非消滅時效不完成之事由。
- (D) 法院核定中之民事調解,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3 個月內,尚未核定者: 民事調解之聲請,有中斷時效之效力,亦非消滅時效不完成之事由。
希望以上說明對您有幫助!
5
0
#6243123
下列何者為消滅時效不完成之事由?
(A) 無行為能力人對於他人之權利,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6 個月內,無法定代理人者
(B) 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3 個月內,尚未裁定者
(C) 仲裁程序進行中,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6 個月內,不能作成判斷者
(D) 法院核定中之民事調解,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3 個月內,尚未核定者
(A) 無行為能力人對於他人之權利,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6 個月內,無法定代理人者
(B) 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3 個月內,尚未裁定者
(C) 仲裁程序進行中,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6 個月內,不能作成判斷者
(D) 法院核定中之民事調解,於時效期間終止前 3 個月內,尚未核定者
ㅤㅤ
第 141 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權利,於時效期間終止前六個月內,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權利,於時效期間終止前六個月內,
若無法定代理人者,自其成為行為能力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就職時起,六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
ㅤㅤ
ㅤㅤ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