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憲法本文有關國民經濟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用事業以公營為原則
(B)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
(C)公私營事業如有妨害國計民生平衡發展,國家得以法律限制之
(D)國民生產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指導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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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4), B(738), C(1179), D(314), E(0) #3255874
統計: A(464), B(738), C(1179), D(314), E(0) #3255874
詳解 (共 5 筆)
#6156377
第145 條 (私人資本之節制與扶助)
I 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
II 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與扶助。
III 國民生產事業及對外貿易,應受國家之獎勵、指導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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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8035
憲法145條第一項: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
(D)憲法161條:各級政府應廣設獎學金名額,以扶助學行俱優無力升學之學生。
(A)憲法144條: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佔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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