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吳大政為 106 學年度世界高中身心障礙資源班應屆畢業生,畢業前已確定錄取並就讀
東吳大學法律系。下列的描述何者正確?
(A) 依據《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的規定,世界高中應於 107 年 8 至
9 月間召開他的升學轉銜會議
(B) 吳大政最可能是透過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輔導計畫進入東吳大學就讀
(C) 東吳大學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特殊教育方案會議,並視需要,邀請世
界高中的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D) 為避免標籤效應,世界高中無需至通報網填寫吳大政的轉銜服務資料,但需留
存校內,必要時再提供東吳大學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3), B(380), C(913), D(22), E(0) #1794628
統計: A(223), B(380), C(913), D(22), E(0) #1794628
詳解 (共 10 筆)
#3384974
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IEP會議
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IEP計畫
21
0
#6026429
| 法規名稱: |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12 月 19 日 |
| 法規類別: |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
學生升學專科以上學校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至少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學生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並視需要邀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錄取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專科以上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及檢核轉銜服務資料,並評估其能力與需求,據以研擬服務項目及內容,納入個別化支持計畫,召開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會議時,並得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