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檢察官在家上網打連線遊戲,發現公開給任何玩家都可以看見的聊天頻道上,出現甲大罵乙無故砍
死甲的訊息,而乙表示大家打電玩都只是為了好玩,何必如此認真的態度,且被砍死的又不是真實
世界的人,砍死又如何?!甲非常生氣要求乙道歉,乙就說:「好啊,甲你就說要道歉,那就道歉
阿~~道歉阿~~哈哈哈……」甲就更生氣地認為乙沒有道歉誠意而用三字經罵乙。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檢察官在家上網打電玩發現案情,案發時間點是檢察官下班時間,所以對此案件無權發動偵查
(B)根據刑事訴訟法第 228 條規定,偵查發動之開端,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
罪嫌疑者,即可開始偵查,所以檢察官可以對此案發動偵查
(C)因為甲與乙都不知道彼此的真實身分,未該當刑法的公然侮辱罪,所以檢察官無權發動偵查
(D)網路上互罵涉及刑法的公然侮辱罪,本罪是告訴乃論罪,故檢察官在未經當事人提出告訴之情形
下,不得發動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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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423), C(12), D(120), E(0) #1646894
統計: A(2), B(423), C(12), D(120), E(0) #1646894
詳解 (共 7 筆)
#5072373
回4樓:
(C)選項是錯在只要檢察官認為有犯罪嫌疑【應】立即發動偵查,網路上就算未公布真實姓名,只要是匿名且處於公開場合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三字經時,就有公然侮辱的嫌疑,故(C)選項後面的檢察官沒有發動偵查的權限是錯誤的。
5樓講得沒錯喔,檢察官不是法院,不能對案件判斷得很精準再來抓人,那法院就無用武之地,全部都讓檢察官判案就好了,只要檢察官高度認為這有犯罪嫌疑就可以發動偵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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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6884
告訴乃論之罪,雖未經告訴,檢察官仍應依職權開始偵查 。告訴乃論之罪重在尊重被害人意思,故告訴僅為起訴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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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3406
因為重點不是實體法是否成罪,那是法院要判斷的
檢察官不論有罪無罪,知有犯罪嫌疑皆可發動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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