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課程除「部定課程」外,尚有「校 訂課程」,給予學校課程規劃彈性,發揮各校特色。「校訂課程」又可稱作以下何者?
(A)理想課程
(B)空無課程
(C)潛在課程
(D)彈性學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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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0), B(33), C(69), D(1571), E(0) #3136369
統計: A(170), B(33), C(69), D(1571), E(0) #3136369
詳解 (共 4 筆)
#5907096
壹、彈性學習課程的定義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類型區分為二大類:「部定課程」與「校訂課程」。「校訂課程」由學校安排,以形塑學校教育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彈性學習課程」,包含跨領域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以及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服務學習、戶外教育、班際或校際交流、自治活動、班級輔導、學生自主學習、領域補救教學等其他類課程(教育部,201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類型區分為二大類:「部定課程」與「校訂課程」。「校訂課程」由學校安排,以形塑學校教育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彈性學習課程」,包含跨領域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以及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服務學習、戶外教育、班際或校際交流、自治活動、班級輔導、學生自主學習、領域補救教學等其他類課程(教育部,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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