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在教育的行政行為,均應兼顧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其用意在追求公平、公正與
合理性。請判斷下列「教師法」條款,何者是屬於「實質正義」的項目?
(A) 教評會,置委員五至十九人
(B) 教評會委員,必須由全體教師推舉之
(C) 教評委員的任期一年
(D)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方得被解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0), B(997), C(300), D(2061), E(0) #1794577
統計: A(160), B(997), C(300), D(2061), E(0) #1794577
詳解 (共 10 筆)
#2842755
實質正義簡單定義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程序正義簡單定義就是「確實跟著遊戲規則走」
參考:http://blog.xuite.net/luciferous/holan99/24965541-%E7%8C%B4%E5%AD%90%E4%B9%9F%E7%9C%8B%E5%BE%97%E6%87%82%E7%9A%84%E6%B3%95%E5%AD%B8%E6%95%99%E5%AE%A4%EF%BC%8D%EF%BC%8D%E5%AF%A6%E8%B3%AA%E6%AD%A3%E7%BE%A9%E8%88%87%E7%A8%8B%E5%BA%8F%E6%AD%A3%E7%BE%A9
118
3
#2842360
類題:104新北n
99. 有關學校審議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事宜,能依據《教師法》第十四條一至十四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列何 者最能說明此行政原則?
(A)關懷正義
(B)程序正義
(C)批判正義
(D)實質正義
34
1
#2822044
63.教師被解聘需兼顧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請問下列何者屬於實質正義?
(A)解聘理由須為教師法第十四條之任一款(實質正義:內容,法令就是實質正義)
(B)須經學校教評會決議(程序正義:程序)
(C)教評會必須由校長召集(程序正義:程序)
(D)通知當事人時須以書面為之。(程序正義:程序)
96學年度南區國中教師甄試教育專業科目
99.有關學校審議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事宜,能依據《教師法》第十四條一至十四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列何者最能說明此行政原則?
(A)關懷正義
(B)程序正義
(C)批判正義
(D)實質正義
新北市104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試題-教育專業
2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