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何者不是要物契約?
(A)和解
(B)寄託
(C)使用借貸
(D)消費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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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90), B(712), C(382), D(450), E(0) #1608032
統計: A(5590), B(712), C(382), D(450), E(0) #1608032
詳解 (共 6 筆)
#2316048
「要物契約」或稱踐成契約
是指契約之成立,須交付標的物而言,例如:定金、消費借貸、寄託、押租金契約等皆屬之。如消費借貸契約,借方與貸方雖然對於借用之標的物達成一致,但仍須交付標的物後,契約方為成立,在物之交付前,契約仍不成立,當事人不負契約不履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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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365
和解契約為不要式契約及諾成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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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1526
要務:指要交付標必物,契約才生效力
租賃:房東不會把房子拿給你,你如果網路看喜歡,直接跟房東簽約也是ok,契約是有效的
寄託:拿東西放在別人那,請別人保管或寄放,東西要拿過去,契約才會有效
有誤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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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2621
看上面的解答都說消費借貸是要物契約,那使用借貸呢?也是要物契約嗎?
自己找了一下,不管消費或是使用借貸。都是要物契約
但是「租賃」是非要物契約
而「寄託」又變成要物契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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