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未滿18歲人觸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普通殺人罪,依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對於未滿18歲人原則上不得處死刑,惟殺人既遂且手段兇殘者不在此限
(B)對於未滿18歲人不得處死刑,但仍得處無期徒刑
(C)對於觸犯普通殺人罪之未滿18歲人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D)對於未滿18歲人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4), B(488), C(109), D(3609), E(0) #2332065
統計: A(414), B(488), C(109), D(3609), E(0) #2332065
詳解 (共 3 筆)
#5316620
刑法第 63 條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刑法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