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廠址在苗栗縣之製藥廠,申請藥品廣告應向下列何者為之?
(A)苗栗縣政府
(B)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C)臺灣省政府
(D)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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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4), B(190), C(13), D(4155), E(0) #1383118

詳解 (共 10 筆)

#1611009

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苗栗市不是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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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014

<比較>
藥物廣告→申請中央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件。
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廣告→招募廣告應經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始得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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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9386

直轄市是中華民國之第一級行政區劃,與省平級,由行政院直轄

目前共設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個,俗稱「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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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446

藥事法第66條,藥物廣告申請:
直轄市→直轄市衛生股管機關
直轄市以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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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5567

直轄市:雙北+台中+高雄 (3大城市外)
還有桃園+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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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2094
藥物廣告申請桃園市: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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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6260
申請醫療器材廣告中央:衛生福利部地方: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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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1206
一般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主管機關指的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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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3656

雙北 (的) 高 中 難 逃 (課)

雙北 高雄 台中 台南 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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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8250
關於申請廣告的主管單位,補充: 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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