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下列關於工會會務假之論述,何者錯誤?
(A)所謂工會之會務,包括了從事或參與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舉辦與勞動事務或會務有 關之活動或集會
(B)企業工會與雇主間無特別約定時,其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請公假辦理會務
(C)企業工會與雇主間無特別約定時,其監事得於每月五十小時之範圍內,請公假辦理會務
(D)對於工會理事長或其他理事、監事的會務假申請,雇主即應照准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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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第36條 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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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條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