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彰化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法務人員、法務人員(具經驗) 專業科目:(1)法律常識(含:票據法、銀行法、民法、強制執行法)、(2)洗錢防制法、(3)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61385
年份:106年
科目:專業科目-法律常識、洗錢防制法、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35.十八歲已婚之甲到乙經營的二手車行,向受僱於乙之十八歲店員丙表示欲以新臺幣二十萬元購買 A 車,丙以乙
之名義應允之。下列關於 A 車買賣契約之效力,何者正確?
(A)成立生效
(B)尚未成立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民法第104條: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