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有關癌症疼痛三階梯止痛療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需要時給予止痛劑,比按時給予止痛劑的止痛效果好
(B)第一階段建議使用弱效麻醉性止痛劑,合併輔助性藥物
(C)麻醉性止痛劑有天花板效應,即使增加劑量,止痛效果也不會增加
(D)麻醉性止痛藥物的解毒劑是 Naloxone
統計: A(118), B(412), C(360), D(1624), E(0) #2976945
詳解 (共 4 筆)
更新----
2018年底,世界衛生組織更新了癌症疼痛處理的指引,已不再特別強調舊式的「三階梯式給藥」。弱效嗎啡類藥物的位階一直有爭議,因為並沒有很好的理論依據或臨床試驗證明,使用弱效嗎啡類藥物之後才能用強效嗎啡類藥物。實際上,強效性及弱效性鴉片類藥物最大的差別在於強效性藥物沒有天花板效應,而弱效性藥物有。所以,使用強效性藥物時,只要病人可以耐受副作用,醫師可以按照病人的疼痛需求,逐步增加劑量;相反地,若選用弱效性鴉片類藥物則幾乎沒有調整空間。新版的WHO疼痛處理指引已不再強調傳統的三階梯給藥,而是強調個人化治療 (依照病患的疼痛類型與強度,選擇起始藥物)
世界衛生組織在1986年的癌症疼痛處理指引中,提出三階段式的疼痛治療方式:醫師會依照病人疼痛強度、部位與性 質分三階段選擇適合的止痛劑與輔助藥物。
1.輕度癌症疼痛患者:採用第一階段止痛藥物,優先由非鴉片類止痛藥開始使用。
2.中、重度癌症疼痛患者:需接受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止痛藥物才能達到足夠的疼痛治療,以鴉片類止痛藥物為主,有時合併抗痙 攣劑、抗焦慮劑、抗憂鬱劑、抗癲癇劑、肌肉鬆弛劑或類固醇等 輔助劑,若疼痛持續或加重,再增加口服或注射劑型的鴉片類止 痛藥使用,或依病人需要轉換為相等劑量的止痛貼片使用。
選擇適當的給藥途徑:以「口服」的途徑為優先之選。
給予正確的給藥間隔:持續且規則的服藥,可維持血液中的藥物濃度。
常見癌症病人止痛藥劑種類
(一)非鴉片類止痛劑:常見為Acetaminophen(得百利寧), 與非類固醇抗發炎止痛劑,如Celebrex(希樂葆)、Nap roxen(百炎),對輕度癌症疼痛及骨骼疼痛效果較佳。
(二)弱效鴉片類止痛劑:Codeine(可待因)、Tramadol (舒敏),可緩解輕度到中度癌症疼痛。弱效嗎啡類藥物也有天花板效應
(三)強效鴉片類止痛劑:治療中度至重度癌症疼痛,首選藥物為Morp hine(嗎啡),或視病人需求轉換相等嗎啡劑量之Fentan yl(吩坦尼)止痛貼片。